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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良集APP店铺类型命名规则

店铺类型命名规则

 

一、各类店铺命名规则

1.1.严选店命名规则

1.1.1.严选店,是指商家以自有品牌(注册商标),或者经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排他性授权文件,入驻线上商城平台开设的店铺。商家根据该权利来源,可申请“严选店”。

1.1.2.严选店包括以下情形:

(1)经营一个品牌商品的严选店;

(2)经营多个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严选店;

(3)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利人开设的严选店。

1.1.3.命名规则

严选店”命名的,品牌名应为已注册商标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申请注册时间必须满六个月,未被驳回),且商家是该品牌(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或持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出具的在线上商城开设品牌严选店的独占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商标授权的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如被撤销授权需提前30天告知线上商城),开设严选店时以及严选店经营期间,该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1.4.命名形式: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商家:

(1)品牌名+严选店/官方严选店或品牌名+严选店

(2)品牌名+类目+严选店/官方严选店或品牌名+类目+严选店

备注:以“官方严选店命名的,店铺入驻主体应为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或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关联公司,若由品牌方授权其关联公司开设官方严选店,需提供在线上商城开设官方严选店的独占授权书,并出具关联关系证明。

1.2.专卖店命名规则

1.2.1.专卖店,是指商家持非自有品牌(注册商标)授权文件入驻线上商城平台开设的店铺。

1.2.2.专卖店,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一个授权品牌的商品,但未获得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独占授权入驻线上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卖店。

(2)经营多个授权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商家专卖店。

1.2.3.命名规则

规则:以“XX(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命名,品牌名应为已注册商标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商家应持有自该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至商家的销售该品牌商品的完整授权链,如经营多个品牌的,各品牌应归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有;如超出授权期未继续获得授权的,则不得再使用“XX专卖店”命名;企业商号,即字号,是企业名称中除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

1.2.4.命名形式: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如为多个品牌的,以该专卖店主打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

1.2.5.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1.3.专营店命名规则

1.3.1.专营店,是指入驻线上商城平台经营同一主营类目下两个及以上品牌商品的店铺。

1.3.2.商家在线上商城平台开设专营店,可以经营自有品牌商品,也可以经营非自有品牌商品。

1.3.3.命名规则

“专营店”命名的,商家应为所经营商品的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相应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开设专营店时以及经营品牌商品期间,相应的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3.4.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名称+专营店,不得以“品牌名+专营店”命名。

1.4.工厂店命名规则

1.4.1.工厂店,是指商家自有工厂生产线且拥有自有品牌或授权品牌入驻线上商城平台开设的店铺。

1.4.2.“工厂店”命名的,商家应为所经营商品的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相应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开设工厂店时以及经营品牌商品期间,相应的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4.3.命名规则以“工厂店”命名的,商家应为所经营商品的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相应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销售授权文件,开设工厂店时以及经营品牌商品期间,相应的授权应在有效期内。

1.4.4.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名称+工厂店。

二、店铺命名限制

2.1.店铺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

2.2.店铺名不得包含空格等异型符号。

2.3.店铺名称不得与已经通过审核的店铺名称重复。若两个或以上店铺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店铺名称,线上商城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未通过审核的店铺需要更换店铺名称后重新提交申请。

2.4.未经线上商城许可,店铺名称、店铺标识、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线上商城特许”、“线上商城授权”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2.5.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店铺名称、店铺标识、店铺详情等均不得使用“特约经营”、“特约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厂家认证”、“官方店铺”或其他可能使买家误认为该店铺已经取得相应品牌授权的内容。                                                    

 2.6.店铺名称不得带有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网址、二维码、即时通讯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如QQ号码、微信号等)。

2.7.店铺名称不得包含具有下列情形的内容:

(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的;

(2)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3)夸大宣传、可能误导公众的;

(4)外国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5)国际组织的名称;

(6)政治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领导人姓名、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

(7)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或违背少数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的;

(8)与经营主体无关,含有除线上商城外的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信息;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善良风俗的。

三、违规处理

3.1.商家设置的店铺名称应遵守上述命名规则及命名限制。线上商城发现店铺名称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规则、平台协议、其他平台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下同)或者存在违规风险的,有权对店铺采取限制经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商品屏蔽、下架、禁售、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同时通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店铺名称直至符合要求;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线上商城有权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该店铺的名称。

3.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政策、平台协议或平台规则变化,导致店铺名称不符合新的要求的,线上商城有权对店铺采取限制经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商品屏蔽、下架、禁售、移除资源位、禁止上资源位、移除广告、禁止上新、禁止上架等,同时通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店铺名称直至符合要求;若商家在指定期限内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线上商城有权不经商家同意直接修改该店铺的名称。

3.3.如因店铺名称违规导致线上商城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害的,线上商城及遭受损害的第三方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品牌入驻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的品牌可能无法入驻:

4.1.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

4.2.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3.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4.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5主要业务与线上商城主要平台业务、类目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五、附则

5.1.除相应条款另有说明外,本规则所称“日”、“天”均指日历日。

5.2.本规则于2023年5月3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生效。

 

 

1:独占授权书参考示例:

 

严选店独占授权书

兹有(授权方)为品牌(商标注册证号:               )的合法持有者。特授权(被授权方)在线上商城平台开设品牌严选店,授权期为:     日起至      日止。我公司承诺在上述期间内,不在线上商城平台开设品牌严选店,亦不再授权其他公司在线上商城平台开设该品牌严选店。

我公司郑重承诺: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授权方(签章):授权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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